
因此,若不是神按祂的美意,以祂的大能,藉着耶稣基督的代赎并圣灵的动工来改变一个人的生命,人是不可能敬畏神的。神使人心里刚硬,事实上就是神容许人‘继续’、甚至更严重地不信靠祂而抵挡祂(‘继续’ - 乃是表示人原来就是不信靠和敬畏祂的)。换个角度来说,一个被圣灵重生的人,神就藉着圣灵使他心里不再刚硬,且使他敬畏神。

Monday, June 30, 2008 | Posted by Daniel Low at 11:27 PM 0 co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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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也受苦(赛63:9)?
神与人同受苦难,最清楚的,就是显明在 - 耶稣基督为拯救人的缘故而受难受死 - 此事件上。耶稣基督,不单是体会了人在世所经历的苦难,更是体会了完全与神隔绝(死亡)的痛苦。这隔离能使人不再感受到祂的护理和祂的爱(在世的人,仍然在神的护理之下),这是终极的痛苦,是超乎世人所能想像的(世人还在神的护理下,无法理解完全与神隔绝的终极痛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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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June 27, 2008 | Posted by Daniel Low at 3:20 PM 0 co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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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June 26, 2008 | Posted by Daniel Low at 4:58 PM 0 comments
Labels: Creation 创造, Philosophy 哲学
1. 简述
作者石素英在其文章《加尔文新约释义中鬼附的概念》论及宗教改革时期神学家加尔文对鬼附的概念。按照作者的看法,加尔文指出(特别于马太福音4:24),新约『鬼附』这字,其意思是指那些在上帝愤怒底下被交给撒旦的人,撒旦也占据这种人的心智与身体知觉。『鬼附』也被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:广义是指在魔鬼力量的作用下产生身体问题,而非整个人被鬼占据;狭义是指鬼主体性地占有一个人的心智,藉着人说话和行动,甚至伤害人。
按照笔者的分析,此文章(作者所解释的加尔文看法)有以下几处强调点:
a. 强调上帝的主权
邪灵以超乎人想象的形式掌控被附的人,影响他的思想、言语或行为,甚至伤害人。但邪灵的这些种种作为都受限制于上帝的主权,上帝随时可以令牠们下到深渊或阴间。
换句话说,虽然邪灵、撒旦是自由且有权势的客观存在,但牠们的权势不可能超越上帝掌控的范围(上帝的权势在耶稣基督里同样客观)。上帝以祂的权柄让基督徒在魔鬼的诡计下受试炼,为了锻炼其信心;让非信徒盲目,跌落在魔鬼的圈套里。可见,撒旦实际上只有权势去虏获背离上帝的人(这权势也是上帝所许可的)。
上帝的恩典或权能越是显大,就会激起撒旦显出更大的势力来反弹;基督徒是乎被邪恶势力打倒的时候,却也同时是被上帝拯救和医治的开端。可见,魔鬼的破坏虽然看来可怕,但有时只是虚张声势。上帝主权统治下的善恶二元对抗势力,至终善必胜恶。
b. 强调人的罪
人类犯了罪,上帝可以许可邪灵在人类身上产生影响,其中之一就是鬼附,虽然鬼附某人不一定表示那人犯了罪。世人普遍都受到了罪恶的影响,因此都会有许多方面的软弱,人的任何软弱都可能是导致魔鬼(邪灵)附上人身的原因,懒惰就是其中的一种软弱。
c. 强调人的责任
在上帝与魔鬼之间的权势角力中,人有责任去清晰了解自己的处境和情势。一方面,从邪恶势力里、罪恶过犯之中,透过信靠耶稣基督回转归向上帝,是人类的责任;另一方面,在苦难中坚定自己不放弃对上帝的盼望,就是基督徒的责任。所以,当基督徒遇到苦难,就应该学习谦卑、信靠、和敬畏的心。
d. 强调上帝的恩典
在上帝拣选的恩典中,鬼(邪灵)虽然可以暂时捆绑或搅扰人,但上帝必然救赎祂的百姓脱离其捆绑。无可否认,基督徒也会跌落在魔鬼的引诱下,但是上帝会赐下恩典,保护他们不被这些魔鬼的诡计完全地战胜。
e. 强调上帝的荣耀
耶稣基督透过医病、赶鬼,证实其上帝独生子、弥赛亚的身份。在鬼附事件里就是如此,耶稣基督的胜利将彰显其权柄,显明上帝的荣耀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人是上帝的器皿,有时人的苦难或疾病(包括鬼附)是为了彰显上帝的作为;正当苦难被上帝挪开的时候,上帝的慈爱、良善被彰显,上帝就因此得着荣耀。
2. 评估
作者很可能解释了加尔文对鬼附的观念,可是作者的论述当中是乎出现一些立场不坚定的状况。究竟作者是否完全赞同加尔文对圣经中所提及的鬼附之观念?笔者相信作者大部分只是在尝试解释加尔文的观点,并且没有表示异议。
笔者怀疑作者也有一些前后不一致的论述,作者一方面指出人因为犯罪或软弱而被鬼附,[1]个人的罪或软弱是否就是导致被鬼附的因素之一?另一方面,作者也提出,不应该指控鬼附必然是因为犯罪,[2]是否说明一个人被鬼附,是可以单纯出自上帝的许可?若有人并不是因着犯罪或软弱的缘故而被鬼附,究竟他需不需对该鬼附事件负起责任?
3. 心得
究竟基督徒可能被鬼附吗?广义和狭义鬼附都可能吗?作者认为在加尔文的释义中,鬼附可分为广义及狭义,但是否暗示说基督徒只可能遭遇广义的鬼附,却不能遭遇狭义的鬼附?作者没有很清楚交代。笔者认为,基督徒不可能遭遇狭义的鬼附,只可能遭遇广义的鬼附。
作者提出,不应该指控鬼附必然是因为犯罪。问题是,上帝会许可魔鬼去附在一个过圣洁生活的基督徒身上吗?若不是基督徒给魔鬼留地步,基督徒还是可能被鬼附吗?笔者认为,世人既然都犯了罪、全然堕落,遇上鬼附并没有什么应该感到希奇的,上帝在此事上的许可也将会更显明祂的公义。然而,鬼附若是单纯出自于上帝的许可,而并非软弱或犯罪的缘故,笔者实在很难解释其所以然。要知道鬼附并不等同于其它的苦难(如:饥荒、丧亲、瞎眼等),它并不等同与旧约圣经中约伯所遭遇的处境,鬼附则是直接牵涉到属灵的层面,所以比较适合从灵性上的软弱或犯罪来解释。
有关作者提出加尔文对马可福音4章31-37节鬼附观念的解释,说污鬼会为了让耶稣基督满足于空洞的头衔,而不在当下行使权能,污鬼可以忍耐。[3]笔者认为,污鬼可以使用任何的伎俩,但欺骗耶稣基督是不可能的事。因此污鬼若真有这样的打算,这样的努力也并不可能成功。
笔者相信,在上帝与魔鬼之间的权势角力中,其实魔鬼的权势早已惨败,但因着天国已然未然(Already but not yet)实现的缘故,权势的角力只是暂时性的问题。因此,笔者很赞同加尔文对鬼附事件的看法:上帝的主权是信徒的安慰。
[1] 石素英,加尔文新约释义中鬼附的概念,《台湾神学期刊》第28期(2006年),页86。
[2] 石素英,加尔文新约释义中鬼附的概念,《台湾神学期刊》第28期(2006年),页98。
[3] 石素英,加尔文新约释义中鬼附的概念,《台湾神学期刊》第28期(2006年),页9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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