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旧约时期,无论是迦南人,或是以色列人,追根究底都得罪了上帝。上帝在主持公义方面是绝对不会妥协的,犯罪的人必须要接受惩罚,而罪的工价乃是死(罗6:23),死后且有审判(希9:27)。上帝是公义的;面对公义的上帝,人必须为自己一切的行为负上责任。
上帝忿怒迦南人是有其因由的,迦南人不单不承认这位公义的上帝,并且由始至终都没有离弃他们的罪恶,以至他们最终不得不面对上帝给予他们的终极惩罚。要知道对于迦南人来说,上帝惩罚的真正可怕之处,不是在于被以色列人从地上灭绝;这终极惩罚的真正严厉及可怕之处,乃是永远死在罪恶过犯之中,并且永远与上帝隔绝。
另一方面,以色列人原是在旷野长大的游牧民族,当他们进入迦南地后,最初的两三百年,开始学习经济和战争。可是,因着他们的悖逆,没有除灭迦南地的人,因此受到当地败坏的文化和异教所影响。他们开始『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』(2:11)、『忘记耶和华他们的上帝』(3:7)、『去事奉诸巴力和亚斯她录,并亚兰的神、西顿的神、摩押的神、亚扪人的神、非利士人的神,离弃耶和华,不事奉祂』(10:6),他们『任意而行』(21:25)。
上帝是公义的,就算是选民以色列人,也同样要为自己的过犯承担其后果;因为以色列人屡次且反复地犯罪,所以也逃不了不断地接受上帝的管教和惩罚。这次上帝则使用外邦人来管教以色列人,把他们交在外邦人手中。当我们看到这些迦南人或者以色列人的历史时,我们不免心中为他们叹息;可是我们这一代的人有比他们那一代的人好吗?
当我们看看圣经,看看人类的历史,再看看每天的新闻,我们几时不发现人类的败坏?如果不要想得太远,看看我们自己就好了,我们对上帝的亏欠是数都数不清的:多少时候我们也是背叛自己的良心去犯罪?多少时候我们也同样厌烦周遭那些繁重的规条和法令?多少时候我们也渴望任意而行、自由地去犯罪?这些都印证了一个事实,人类已经完全堕落了,并且因着自己的罪恶而得罪了创造我们的上帝。
上帝是公义的,必审判一切行恶、离弃祂的人!既然死后有审判,总有一天,我们都要面对这位既圣洁又公义的上帝,到时候我们都要按着自己一切的思想、言语和行为接受审判,我们该怎样面对这位上帝呢?我们不单救不了别人,也救不了自己,因为我们原所应当得到的是永远死在罪恶过犯之中,并且永远与上帝隔绝。
感谢上帝!两千多年前发生在伯利恒的是一件事实,天父上帝差下祂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,道成肉身来到世上,为要拯救我们。唯有耶稣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,就为我们钉十字架,担当我们原所应该得到的刑罚;并且他的宝血要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恶,使我们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。唯独耶稣基督的救赎,才能把我们这些堕落的人类从死亡的地狱里拯救出来。
亲爱的弟兄姐妹,我们是有福的,因为我们是被上帝所拣选的。上帝亲自拯救了我们,祂是如此地爱我们;因此在我们犯罪的时候,祂也必管教我们,这证明我们是祂所爱的。我们也应该尽心尽意地爱祂、遵从祂的话、接受祂的管教、远离罪恶。
神必审恶
神眼中的堕落人类
上帝透过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,在旷野四十年后就透过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;然后就有好几百年的时间,上帝兴起不同的士师来管治以色列人。有一件事,是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后必须进行的;也就是上帝曾经吩咐以色列人,无论如何进入迦南地后,必须灭绝所有迦南人,一个也不留(申20:17『只要照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,将这赫人、亚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都灭绝净尽』)。
为何要灭绝这几族的人呢?圣经申命记20:18说『免得他们教导你们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,就是他们向自己神所行的,以至你们得罪耶和华你们的上帝』。祭拜偶像竟然可以引伸如此可怕的刑罚?是的,他们在创造主面前利用种种手段把土地占为己有,炫耀自己的能力,将荣耀归给他们自己所做出来的偶像,还染上许多邪恶的风俗;并且,考古学家发现这些民族的道德沦落到一个地步,放纵色情直到梅毒疾病泛滥。
到底他们的罪恶为何触犯上帝?圣经、特别是利未记告诉我们,上帝是圣洁的上帝,利未记11:44上帝如此宣告:『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,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』利未记20:26上帝呼吁这些以色列人:『你们要归我为圣,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』。人类原是上帝按祂的旨意所创造的,并且起初一切在上帝眼中都是美好的;因此人类犯罪,就触犯了圣洁的上帝。
什么是罪?在上帝眼中,什么情况下算是犯罪呢?凡是人在思想、言语、行为上不合乎上帝所显明的旨意,都是罪。从上帝第一个所创造的人类 - 亚当开始,我们就不断发现人类是如何一次又一次地陷在罪恶当中:亚当不听从上帝的吩咐,吃了被禁止吃的善恶树果子;该隐因着自己的妒忌杀害了亲生的弟弟亚伯;人类为了要与上帝平等而建造了巴别塔;人类的罪恶滔天,以至上帝要除灭世上所有的人类,只剩下挪亚一家人;迦南人罪孽深重,以至上帝要透过以色列人除灭他们;以色列人虽然是上帝分别出来的百姓,可是他们也不例外,不断地『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』(士师记3:12;4:1;6:1;10:6;13:1)。可见在上帝的眼中,人类是彻底地堕落了。
就算是虔诚的基督徒,也必然深深体会自己那原本完全堕落的本性。在新约圣经中提笔最多的使徒保罗,也在罗马书第7章充分地表达自己每一天与罪恶对抗的情景,他说『我也知道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』。所以若有人教导说“信了耶稣后,就算在世上也永远不会犯罪”,这样的教导必然会使基督徒产生两个严重的弊病:这群基督徒会因着自己无法实现永不犯罪,而过着对自己、甚至对上帝失去盼望的生活;或者更糟糕的是,这群基督徒会降低上帝的要求,以自欺欺人的方式,相信自己在世上已经完全不会再犯罪了。
在这个是非混淆,对错不不分的世代里面,善与恶、是与非、对与错依然有分别吗?这是肯定地,不要自欺,绝对的真理就在上帝那里。若你是非基督徒,良心会为这绝对的真理同做见证,见证你曾经犯罪。若你是基督徒,圣灵更实在地为真理做见证,针对你所犯的罪责备你。世上有谁可以逃脱良心的责备?没有一个;旧约圣经诗篇14:2-3说到『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,要看有明白的没有,有寻求上帝的没有。他们都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污秽;并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!』;新约圣经罗马书3:10-12,同样的记载『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!没有明白的,没有寻求上帝的;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。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!』
在圣洁的上帝眼中,人类已经全然堕落。我们必须知道,在除灭迦南人这件事情上,上帝并不是比较忍心;如果我们不悔改归向上帝,面对审判只是迟早的问题。
Tuesday, July 22, 2008 | Posted by Daniel Low at 6:58 PM 0 comments
Labels: God 神, God's Wrath 神的圣怒, Sin 罪
从先知阿摩司身上学习
对于都犯了罪的世人:『公义在消极方面是罚罪的,在积极方面有救恩的含义,因为罪被消灭之后,神的救恩就实现』,[1] 因此公义的存在并不应该叫世人绝望,反而应该带来希望才是;公义必胜过不义,更何况这公义源自创造宇宙万物、统管万有的神,审判与拯救都出自祂,道成肉身、死里复活、战胜罪恶、吞灭死亡的耶稣基督就是这位神(第二位格)。这也提醒世人再不悔改归向神,恐怕就要速速面对神公义的审判与惩罚了。
对于基督徒:先知阿摩司的信息提醒我们,要时常谨记自己不过是蒙神恩典、被神拣选和救赎的人。肯定的,也提醒我们要时常反省自己的思想、言语和行为是否见证、荣耀神。我们绝不能自以为躲避在宗教仪式的保护层底下,就可以不行公义且持续犯罪;我们若相信这样继续作恶而不会遭受神审判,就是自欺欺人并尝试欺神。若我们忽略神所吩咐我们去活出来的圣洁公义,就算我们再有热心于其它事奉,祂的管教和刑罚也必然临到。
对于传道人:先知阿摩司对神话语的服从,和他在宣告神话语时所表现的坚持与勇气,提醒传道人不应该惧怕传讲神公义和严厉的一面。传道人决不能以人的喜好和回应来决定所传的信息,相反的,传道人应该以神所交付的使命为执着。正如先知阿摩司那样,传道人要放胆向世人(包括基督徒)传讲神的公义与严厉(祂的审判、惩罚和管教),同时也要真心真情去关爱世人,为世人代求。
注释:
[1] 唐佑之,阿摩司书注释(香港:福音证主协会出版社,1977),页1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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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知阿摩司的信息特性与重点
先知阿摩司其人的背景及个性
Wednesday, July 09, 2008 | Posted by Daniel Low at 10:23 PM 0 comments
Labels: Bible Characters 圣经人物, God's Wrath 神的圣怒, Pastoral 教牧, Preaching 讲道
先知阿摩司的信息特性与重点
阿摩司所传的信息有其特性,有别于一些接受正规训练、出自先知学校的先知。他所传的信息『切实与有力,针对民族内在的生活,所以深入人心』,[1] 相信这与他贫穷刻苦的成长过程有关,他的过去让他深深体会身为百姓的生活方式。
虽然阿摩司的信息深入人心,但是在当时许多人(特别是宗教阶层人士)看来是极严厉和不可思议的。审判的信息在阿摩司书中占据了极大的篇幅,阿摩司在传讲审的审判时,一方面是因为他看见、也认识当时败坏的以色列社会,使他感到很生气和担心。然而另一方面,更是因为他认识神、敬畏神,受到了神公义和严厉的一面所影响。
阿摩司所传的信息有几个重点,总归如下:
1.神要弃绝 - 神要『弃绝以色列的宗教与社会行径』,[2] 神弃绝他们,因为他们不单是百姓的道德沦落,就连宗教领袖的行为也堕落败坏,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,以至百姓的欺诈手段、欺压无辜弱势群体等罪行,都包庇在他们假冒伪善的信仰生活里。这一切,乃是出自一个主要原因,那就是『他们在生活每一层面都对耶和华说“不”』,[3] 他们自己先弃绝了神。
2.神要审判 - 神要在所定的日子(『耶和华的日子』;摩5:16-20),按以色列的罪施审判行惩罚。神并非未向他们施慈爱,乃是因为百姓自己弃绝了神,他们本不配领受神的恩典,却一再地拒绝神藉先知的劝导(摩8:11)。不悔改的结果,就是面对神公义的审判。
3.神要伸展公义 - 以色列人不单藐视神的公义,更颠倒神公义的标准,就是他们故意丢弃律法,假冒神的祭司和先知,敷衍地、表面上地遵从宗教仪式,企图在宗教的保护层底下行不公不义的事。神是公义的神,祂弃绝和审判以色列人,乃是因为祂要在罪人当中伸展祂的公义。
注释:
[1] 唐佑之,阿摩司书注释(香港:福音证主协会出版社,1977),页15。
[2] 赫伯特,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,约珥书 / 阿摩司书,徐成德译(台湾,校园书房出版社,2001),118。
[3] 赫伯特,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,约珥书 / 阿摩司书,徐成德译(台湾,校园书房出版社,2001),11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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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Daniel Low at 10:14 PM 0 comments
Labels: Bible Characters 圣经人物, God's Wrath 神的圣怒
神使用恶人来管教百姓,是否会违背伦理道德的原则?
耶利米书20:4-5
因耶和华如此说:‘我必使你自觉惊吓,你也必使众朋友惊吓,他们必倒在仇敌的刀下,你也必亲眼看见。我必将犹大人全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;他要将他们掳到巴比伦去,也要用刀将他们杀戮。并且我要将这城中的一切货财和劳碌得来的,并一切珍宝,以及犹大君王所有的宝物,都交在他们仇敌的手中,仇敌要当作掠物,带到巴比伦去。
神使用恶人来管教百姓,是否会违背伦理道德的原则呢?圣洁的神为何不使用其它方法,却偏偏使用百姓的仇敌来向百姓施行审判和惩罚呢?有两个前提是不可忽略的:(一)百姓都是因自己犯罪作孽而遭受神的审判刑罚;(二)仇敌并不是无缘无故前来侵犯百姓,而是因着自己的怒气、仇恨、或贪婪(也就是仇敌本身的罪孽)才进行攻打。换个角度来说,百姓被惩罚、受管教,并不是因为神残酷,乃是因为神公义;神对作恶者施行审判,乃是祂的公义,神使不圣洁者遭受刑罚,乃是祂的圣洁。神不审判,神不刑罚,才是真正违背伦理道德的原则!
然而,我们应该如何理解:既是出自神的公义作为,又同时是出自仇敌自己的罪孽?如何明白人的作为却同时又是神的作为?有关方面的探讨,可以参考以下文章:
腓立比书二章十三节 - 原文分析与神学研究
(虽然该文章较专注在基督徒的行为上,但同样的原则也可以应用在非信徒的行为上)
Monday, July 07, 2008 | Posted by Daniel Low at 2:22 AM 0 comments
Labels: Ethics 伦理, God 神, God's Wrath 神的圣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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